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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動的家

無處為家,只能四海為家。

 

近年在快餐店、網咖甚至廉價旅舍度宿的無家者與日俱增。沒有固定的家,露宿者唯有將所需的衣物及日常用品成為隨身裝備,畢竟這些已是露宿者僅餘的家當財產。一個背包,或加幾袋大包小包就成了一個流動的家,像個蝸牛似的,永遠將家背在身上。像這樣每天背著整個家隨處行,抵擋日曬雨淋。在這群露宿者的背影中,總讓人感受到步履闌珊的無奈與唏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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麥難民 / 攝:雷日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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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nny 每晚也到快餐店借宿一宵。 / 攝:雷日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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坐輪椅的發哥,因為租唔起地產舖門口廣告的 4500 蚊月租有電梯的劏房,他唯有瞓在地產舖門前「發個好夢」…… / 攝:雷日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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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吧是長毛多年的家。 / 攝:雷日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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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車站 / 攝:林璟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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速食店過夜 / 攝:林璟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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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家者的單車 / 攝:林璟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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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家者鎖在單車停車架上的行李 / 攝:林璟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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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好似隱形人

文:陳柔雅,攝:雷日昇


左手拖車,右手拉箱,肩膀掛著大小二袋,60 歲的 Maymay 每晚步履蹣跚,獨自在街上徘徊,尋覓容身之處。凌晨她走進麥當勞,但求卸下包袱,找個燈光不太刺眼的隱蔽處,伏在桌上渡過一晚。相比身上包袱,她走過的一生更沉重。


出身基層的 Maymay,兒時家貧。常說知識可改變命運,也可脫貧,她雖然求知慾強,但疑有讀寫障礙,最後會考僅一科合格。她在老師鼓勵下,唯有一邊在夜校讀書,一邊當售貨員,咬實牙關,漸漸建立人生。


她 30 歲結婚,婚姻尚算美滿,只是丈夫控制欲較強。2 年後她誕下女兒,丈夫始完形畢露,對她態度轉差。女兒才 1 歲多,她忍受不住,決定分開。為了三餐糊口,她成為補習老師,也一圓兒時教師夢。


為了盡母親的責任,她最後還是回到丈夫身邊。但她始終放不下教育夢想,只好秘密籌備成立補習社的計劃,盼將來幫助基層、不良少年、曾自殺的學童等邊緣人。


然而紙包不住火,丈夫發現 Maymay 為了買教材而碌卡欠債。有日,其丈夫帶同一班兄弟,到住所強行清走她的物品。她一怒下衝入房間,從抽屜取出打火機,手執著圍裙一端,裝作要點火。對峙不下,丈夫立即報警,衝鋒隊迅速持盾牌上門,將她按在地上,送院治理。精神科醫生說她患的是人格障礙,她最後在私營殘疾人士院舍渡過了兩年多。


出院後,她在深水埗租了一間 60 多呎劏房,卻佈滿床蝨 ,令她無法居住。輾轉之間,她開始到處飄泊,但不敢貿然露宿街頭,只好到 24 小時營業的麥當勞。


每次走進麥當勞,無數目光掃視著她,不論是職員、食客、清潔工、還是無家者,有人見狀摀鼻離開,亦有人不忿被「搶地盤」,憤而將餐盤擲至她身上,「一路驚一路瞓」。


環顧四周,店內還有不少女性與年輕無家者,使她心生憐憫。若非一場苦難,她絕不會對弱勢如斯敏感。於是她開始參加自助組織,為精神病康復者、基層、露宿者等服務。「希望拉他們一把。你撐我時我又撐你,如果政府不理,民間太少聲音,好難令社會關注,團結些就好了」,她說。


問她對未來有否希望。她苦笑道:「政府好像完全看不到我們,我們好似隱形人」,她字字鏗鏘地說,「你爭取不代表有希望或結果,但你一日不爭取,永遠都是零。漫漫長路咁等,何不去做些事呢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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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浪五十年,他成了「雨傘運動」的抗爭者

文:楊子琪,攝:雷日


因在 4 年前「雨傘運動」裏佔領旺角而吃官司的劉鐵民,在高等法院大樓內, 被控「刑事藐視法庭」。他曾對法官說,認為自己的行為並非藐視法庭,而是「正義的」。


劉鐵民那時 73 歲,流浪於街頭巷尾逾五十年,按照他記錄的 124 個可免費獲派飯的地方,佝僂穿梭於這城市的角落。


「睡在街上,從來也睡在街上。」他說。


他的「家當」如下:一個一人寬的小推車上, 塞滿了日常用品及路人贈送的食物。要緊的東西則放在背囊裏,而更珍視的物品,他選擇放進腰上那舊得脫線且沾滿污漬的掛包——他從掛包裏掏出一個透明保鮮袋,裏面裝著兩團皺巴巴快爛掉的剪報:一張《蘋果日報》一張《東方日報》,均是關於他「佔旺藐視法庭案」的報導。


「『佔中』是我一輩子最快樂的時光。大家一起為民主自由去實行(踐),很開心。」他說。


2014 年 9 月 28 日,「佔中三子」宣布提早啟動佔中,大批市民湧到金鐘聲援示威者,警方其後施放催淚彈,激發民情洶湧。幾十年來習慣從收音機聽新聞的劉鐵民一聽到消息,便想著到場支持。他身上連坐船過海的  2 元 8 角都沒有,只好向周圍乞了錢,趕到了金鐘。


不久後,旺角佔領區出現,劉鐵民當時正好露宿旺角街頭,便每天到佔領區。「我常顧念著那裏的人。」從前不願申請綜援,說要靠自己生活;因為佔領,他去把綜援領來,3400 港元一個月,「差不多所有錢都用在派食物啊水啊那裏。」他常去超級市場掃貨,一次過把人家一架子的蛋糕或蒸餾水買走,拉到街上派給佔領者。他又找來掃帚,跑去清掃街道。


我問他怎樣理解「佔中」,他說從收音機聽到,「是為大眾的利益,為不合理的制度而抗爭」,要「爭取真普選」;問他可知「佔中」理念是蓄意及有限度和平違法並最終願意認罪,他說「知道,大家如何也是要付出代價的,為了社會」。


被捕後,他最終選擇不認罪,基於一種道德直覺:「不認罪是對正義的堅持。支持運動就要支持到底。」


2018 年 10 月 26 日,高等法院將劉鐵民判監 4 個月,他成了本案中唯一一名即時入獄的被告。


如今他上訴得直,住進了社協社工為他申請的宿舍。他有一本巴掌大的簿子,記錄各種俗語和詩句。最後他翻到某一頁念道:「落魄莫問根由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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